央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总台记者俞翔 梁明星 孙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到理财骗局,很多人先想到的是诱导转账、线上汇款、虚假平台。但现在还有一种操作:把黄金藏进鱼肚子里,寄到指定地点,就能拿到高额回报。看似离奇的操作背后,是一种“黄金入金”的新型诈骗方式。当事人却并不觉得自己被骗,反而坚信自己抓住了“内部投资渠道”。
当网络诈骗不再只是点开一条链接、汇出一笔钱,而是被包装成一次普通的购买和寄递,骗局也就更难被快速识破。这类新型理财骗局,为什么要绕开转账、盯上实物黄金?这背后存在怎样的套路?
今年8月,两条黄鱼的鱼嘴中被装进4件黄金饰品,总价值3.5万余元。它们和另外10条普通黄鱼装在一起,准备以生鲜包裹的名义从上海浦东寄出。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宋家俊介绍:“我们六团辖区的毕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了所谓的‘理财大师’。在对方的诱导下,她下载了一个陌生的投资App。骗子在App上冒充‘理财大师’,引导她做任务赚钱,在虚假平台里给她展示虚假盈利。”
六团派出所在黄鱼腹中找黄金
虚假账户上的盈利数字不断上涨,这让毕女士对自己的收益深信不疑。随后,平台客服提出新要求:在线下购买黄金,藏进黄鱼腹中,通过邮寄充值到线上账户。
宋家俊说:“她已经在菜市场买好黄鱼,把黄金塞到鱼肚子里,准备要邮寄了,后来被我们属地派出所和反诈中心民警及时上门劝阻。她真的觉得自己得到了‘内部投资渠道’,所以完全按照骗子教她的话术回复民警。经过好几个小时劝阻,她才说‘黄金是按客服指示转出去充值平台用的’。”
宋家俊介绍,这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法,利用黄金等实物来转移和洗白涉诈资金。“这是一种最新型的洗钱方式。骗子引导他们‘以黄金入金’,声称‘现在转账排队拥挤’,可以用‘黄金入金’或者‘现金入金’的方式,由投资公司所谓的资金专员来对接,见面拿或者用邮寄方式充值到平台。”宋家俊说。
毕女士险些寄出的黄金饰品
据了解,除了黄鱼腹中,诈骗分子还会指导受害人把黄金藏进奶粉罐、空气炸锅、腊肉,或者用衣物层层包裹后寄出。安徽岳西县的王先生,被一条“高回报致富”广告吸引,一名自称平台工作人员的人士告诉他,只需投入50克黄金,不仅能保本获利、拿到8万元本息收益,还可以申领50万元的“国家扶贫专项资金”。
安徽岳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电信网络犯罪中队民警颜威介绍:“受害人第一次去快递公司邮寄黄金的时候,快递公司以黄金是贵重物品为由拒绝了他。第二次,他就把黄金藏在了奶粉罐中,以邮寄奶粉的形式寄出去了。”
最终,警方用三天时间跨省辗转多地,将王先生邮寄的涉案黄金全部追回。藏匿载体不断变化,为的是让黄金伪装成普通物品,脱离资金追踪和寄递查验。岳西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储少武表示,和传统直接诱导转账的电信诈骗不同,骗子的整个操作链条都在规避反诈系统的检测和提前预警。
储少武说:“线上转账能查到资金记录,反诈系统能监测到异常、及时预警,查钱去向、固定证据也相对好办。但送现金、黄金这种线下交付形式,没有转账记录,系统发现不了;受害人被骗子深度‘洗脑’,民警打电话劝阻的话,很难劝住;黄金拿到手后能及时变现,东西去向不好查,取证和帮群众追回损失更难。”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全面实施,涉诈资金跨行转账、快速冻结等应对措施已经逐步成熟,而黄金更具有匿名性、无痕性、变现灵活等特征,成为实物洗钱的主要形式。据反诈联合实验室统计,这类骗局中,60%的案件发生在35岁以上的群体,它要求受害人拿得出真金白银,具备一定的财富积累。反诈联合实验室专家肖絮分析,这套手法能够奏效,关键在于对人心的控制。
肖絮说:“不同的诈骗类型,其实利用的是不同的心理需求。骗子先让你进行小额的投入,或者给你一个小的甜头,来获取你的信任,吸引你继续下去。等你投入进去之后,这就是成本。有了成本,失调就产生了。这种失调的表现是‘我做了就必须等于我是对的’。这时骗子再给你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你会自己说服自己继续相信骗子,继续投入。”
在部分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对理财获利深信不疑,不仅不会主动告知周边人自己购买黄金的行为,甚至可能连家人都隐瞒。另一方面,受害人从线下实体店购买黄金,公安机关难以评估究竟属于正常的投资理财行为,还是后续存在实物转账的可能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表示,监管预警难在事前评估,短视频平台对引流信息的管控同样面临挑战。
赵精武表示:“一方面,部分平台可能疏于管理平台内部各类引流信息内容,另一方面,各种金融投资类视频内容会通过免费荐股、伪造获利截图等方式吸引用户,还会通过各类隐晦表述想办法绕过平台内部监管,将用户吸引至其他聊天平台。”
赵精武进一步分析,在这类诈骗犯罪链条中,在受害者主动邮寄黄金后,后续将通过跨区域分散的“取件手”层层转运,最终将黄金变卖变现,追回的难度大幅提升。
赵精武说:“专门负责运输和获取黄金等实物的‘车手’,充当诈骗团伙取现、转赃的中间人,帮助转移、洗白赃款赚取‘跑腿费’,如果与上游犯罪行为人存在明显分工、接受上线安排,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共犯;但如果仅涉及赃款转移,不涉及内部交流分工,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赃难点在于,获取的黄金可能会被快速熔炼,无法简单根据编号、购买记录等方式进行追索。在部分案件中,还存在地下钱庄的参与,使得黄金通过比特币等其他方式转移至境外,一旦涉及跨境追赃,追赃难度直线上升。”
反诈联合实验室专家肖絮提示,任何要求线下交付现金或邮寄黄金的投资行为均为诈骗。她强调,投资要通过正规平台,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下载App。
肖絮表示:“所谓大师说‘稳赚不赔’,其实就是很核心的漏洞。他给你的只要是链接或者安装包,都不是正规的投资平台。只有在它是假App的前提下,对方才能在后台操控以及修改数据。面对异常交易时,要冷静分析并寻求第三方验证,及时联系警察、亲友或官方渠道,识别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