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了优势传媒与大体协的合同纠纷案,根据判决书,原告优势传媒与被告大体协于2012年8月3日签订的《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合作协议》,将继续履行至2022年8月31日止。
这份判决终于能让优势传媒负责人何伟暂时松一口气。过去大半年里,因为遭到此前已经合作十年的大体协突然毁约,令几乎凭一己之力维持着过去五年中国校园体育的优势传媒陷入被动。而这场纠纷不仅影响到了中国校园体育赛事的发展,也令优势传媒在长久的耽搁中损失惨重。
单方面涨价 公然违约
2012年,优势传媒与大体协签署合作协议,大体协委托优势传媒为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独家商业推广运营合作伙伴,并授权其独家参与联赛运营与维护、商务开发、市场推广等事宜。
那时候连中超的冠名赞助费用也只在3000万左右的级别。大足联赛当时一个赛季的参赛大学不足300所,大足联赛的商务合作基本无人问津。
正因为此,当年大足联赛项目并不存在其他竞购者,何伟当时觉得这是一个“断档”、没人要的项目,但中国校园体育有潜力,也需要人去运营和培育。
最终双方约定,优势传媒以每年近600万的费用取得联赛独家运营权,之后每年在上一个合作年度的费用基础上递增5%。协议还规定,一个协议年度包括5个合作年度。在第一个协议年度到期前90天,优势传媒只需按照上一个协议年度的合作条件的总金额的5%向大体协支付定金,即可将本协议自动续约一个协议年度。
在接手大足联赛的前五年中,优势传媒尽心竭力提高中国校园赛事水平。据新华社报道,从2012赛季至2017赛季,大足联赛的覆盖高校从414所增长到1422所,球员数量由8280名增长到28440名。
可这份努力,却没有换来好结果。2017年2月,优势传媒根据协议规定完成了全部续约手续。但大体协通过银行转账,三次将定金退回到优势传媒账户,为了继续履约,何注销了银行账户,让大体协不能再退还定金。大体协却回复称“因第二年度合作费用未约定,如要续约,应就此尽快协商”。这时,大体协提出了要求,新的五年合作要按照1.2亿元的费用来计算。这个临时上涨的离谱价格令何伟难以接受。不过,为了中国校园体育的未来,何伟表示愿意加价到1800万,但大体协仍不满意。
续约无门的优势传媒只能讲大体协告上法庭。但案件还未宣判,2017年11月,大体协就与阿里体育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10年的合作协议,阿里体育取代优势传媒成为新的赛事运营者。
为此大体协还特意把“CUFL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改名为“CUFA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大学组)”。有律师指出如果联赛的名称、标识发生改变,有可能被认定为大体协新建立了一个联赛体系。这相当于是一种大体协规避法律诉讼风险的手段。而大体协在与阿里体育签约后,为了向优势传媒证明大足联赛的运营期已易手,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联赛已经开打的情况下大体协又把名称改回“CUFA大足联赛”并连夜修改物料上的名称和标识。一来二去联赛还是那个联赛,但频繁地更改名称最终也改变不了法院的判决结果。
“用一句粤语的俗话说,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何伟对此感叹。在这些赛事运营权争夺战背后,其实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
三家康湃思公司谜团
大体协,是经国家民政部审核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体育社团,也是中国大学生运动的唯一全国性群众组织。但其实早在2015年,这个体育协会就开始组建运营公司,以求利用赛事牟利。
2015年5月21日,大体协、中体协与贵人鸟(603555.SH)、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虎扑”)、尤尼斯(北京)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筹)、山西传媒学院一起签署了一份《合作框架协议书》,?这场合作直接催生了三家康湃思公司。大体协的官员也进入康湃思系列公司,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后又神秘地一起退出。
康湃思系列公司成立时,大体协与优势传媒的第一个协议年度还未到期,因此,此时的康湃思并没有实际掌握《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的所有权利。但随着一些赛事合约到期或中止,大体协逐渐将赛事运营权转移给了康湃思。
现在来看,康湃思的角色,更像一个由大体协安排,连接各方的利益枢纽。最初加入的贵人鸟作为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有着意味深长的身份。而在其因股价下滑而无力介入的背景下,2018年8月2日,贵人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康湃思(北京)体育管理有限公司37%的股权、康湃思(北京)体育咨询有限公司37%的股权转让给晋江国家体育城市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贵人鸟不再持有康湃思的股权。
但有意思的是,这样的退出却似乎是有意安排。晋江国家体育城市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分别占股25%的股东,是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均为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财政局与康湃思股东之间的关联是,在其间接控股的晋江劲拓体育有限公司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崔灿,公司的唯一一个股东是大、中体协控股的《中国学校体育》杂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体育社团的法律地位存在特殊性,目前在商务开发方面争议颇多。”董双全说,大体协的社会组织类型是“社会团体”,可以通过合理开发体育项目进行盈利,但有明文规定成员不得私分,不可以分红。